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院本科毕业生精神风貌,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学生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发展,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根据《2007so太阳集团本科学生奖励办法》(鄂经院发〔2023〕80号)及学工处《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so太阳集团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参加党团组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三好学生(现更名为“‘三有三实’优秀大学生”);
②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③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五四红旗标兵;
④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团员;
⑤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
⑥在校期间曾被评为优秀团干部;
⑦在校期间曾被评为十佳志愿者。
3.在校期间曾获得藏龙学子奖学金;
4.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良好;
5.在校期间在社会实践、科研竞赛、创新创业、体育竞技、表演创作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校级奖励及以上);或参军入伍;或主动要求到基层、西部和边远地区工作;
6.评选比例为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15%,学校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三、评选程序
1.各班级将评选细则及相关要求公布给全体毕业生,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组织评选。
2.各申请人将《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和2024届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递交至责任制辅导员,辅导员初审后于5月10日前报2007so太阳集团就业办公室。
3.2007so太阳集团根据各班递交的材料评选出2024届优秀毕业生,并进行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报送至校学工处。经学校批准后,颁布表彰文件,并对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
2.凡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若在离校前因违纪或其他原因受到学校或学院通报批评、党团和行政处分或未能获得学位者,一律撤销优秀毕业生称号,收回荣誉证书。
3.请各班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电子版《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和2024届优秀毕业生个人事迹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汇总后递交学院就业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附件1: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审表.doc
附件3:2007so太阳集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事迹材料说明.docx
2007so太阳集团
2024年4月12日